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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华:漫谈基层治理与法治建设
来源:世界经济合作网 | 作者:世界经济合作网 | 发布时间: 2025-04-10 | 47 次浏览 | 分享到:

  

郭华:漫谈基层治理与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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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华简历

郭华,男,河北唐山人,于19776月出生,法务咨询师,现任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重疾预防与干预中心副主任。19989月至20027月在北京杏林医学院学企业管理专业。2021年,参加了由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办的第40期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班培训;2023年,参加了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主办的第25期全国法务咨询师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2024年,参加了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主办的第一期全国调解员培训班,均以较好的成绩毕业。

郭华热爱普法教育事业,曾经多次参与社区普法活动,还有中小学生普法和安全教育活动。他还时常到民营企业做调研,与民营企业家谈心、交流、沟通,发现民营企业遇到的法律难题,积极提供法律知识援助,有时还帮助民营企业审核贸易和业务合同。他还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课题调研、乡镇矛盾调解中心自愿者等工作,希望在实践中锻炼、提升自己的理论结合实际的能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方面的调研材料,还随同廉政法治专家到基层社区从事课题调研。他还利用业余时间,为一些法治培训和警察学校招生。2024年,他随同中国中小企业商务代表团分别乘坐梦想号、地中海号国际邮轮赴日本和韩国沿海城市考察文旅项目。希望今后能够有机会为家乡的文旅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结业论文】

郭华:漫谈我国基层治理与法治建设

(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班学员 郭华)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关键支撑,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基层治理是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的日常公共事务应对过程中,基层党组织、政府、社会组织、个人等主体,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协同合作的方式有效调处公共事务、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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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以下三大重点:

一、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


(一)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具体做法包括推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二)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市、县级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将直接面向群众、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乡镇要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街道要做好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办理。

  (三)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县级党委和政府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乡镇(街道)协商重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主导开展议事协商,完善座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方式,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有关会议制度。

  (四)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市、县级政府要指导对乡镇(街道)指导,并提供人、财、物的支持。

  (五)增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

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合理确定村(社区)规模,不盲目求大。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村民委员会应设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可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并做好相关工作。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

(二)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与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权力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三)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状态下,由村(社区)“两委”统筹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工作。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

  (四)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由基层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依托其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幼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鼓励社区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

三、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

  (一)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科学常识、卫生防疫知识、应急知识普及和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遏制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三)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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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探索我国基层法治建设的方法与途径

(一)基层党组织主导,社团组织积极参与共建。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心所在。着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是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有力抓手。县级、乡镇政府必须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切入点,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法治资源下沉基层、服务力量下沉基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以“基层善治”助推“平安中国”建设落地实施。

(二)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必须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政府执法系统开展“清风执法”“清风司法”等“清风”系列专项行动,着力破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同时,还要制定详细、明确的基层执法程序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执法程序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坚决纠治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逐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行为。推进基层司法公正。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加强司法公开和监督,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公开等方式,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规范司法行,守好公正司法防线,推动形成阳光公正的司法环境。

(三)深入开展群众法治教育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乡村、校园、社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等阵地作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结合各个基层具体情况,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织法律专业知识强、宣传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务咨询师形成“普法志愿服务队”,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促进乡村和谐稳定,使人民群众养成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行为习惯;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学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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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源头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依托“三零”工作室、村调委会,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等活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强化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持续稳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五)把基层廉政建设与普法活动结合。河北省迁安市纪委监察委在全市开展治理基层干部小微腐败,实施“权力清单”制度,把36项群众监督事项印刷成挂历,通过群众监督、公务透明等措施,有效地遏制了基层干部腐败,大大降低了群众信访案件数量,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

(六)‌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政法队伍能力作风建设,通过“同堂”法律培训和业务知识讲座,提高基层干警、行政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共同维护县域、乡村平安和谐。不断提升县区、乡村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法律意识深入人心,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者简介】

郭华,法务咨询师,2021参加了由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办的第40期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班学员2023年参加了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主办的第25期全国法务咨询师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现任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重疾预防与干预中心副主任,热爱普法教育事业,曾经多次参与社区普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还随同廉政法治专家到基层社区和民营企业从事课题调研。


编辑:蓝乙人 蒙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