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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无“例外”!2025年新规剑指“临时工”“未转正”社保规避乱象
来源:世界经济合作网 | 作者:世界经济合作网 | 发布时间: 2025-11-06 | 7 次浏览 | 分享到:
头条新闻记者河北讯:202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正式施行,其中针对用人单位以“临时工”“未转正”等名义规避社保缴纳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制,为劳动者社保权益筑牢法律屏障。

  

社保缴纳无“例外”!2025年新规剑指“临时工”“未转正”社保规避乱象

     头条新闻记者河北讯:202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正式施行,其中针对用人单位以“临时工”“未转正”等名义规避社保缴纳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制,为劳动者社保权益筑牢法律屏障。

     《解释二》强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任何以“临时工”“未转正”“实习”等名义约定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条款均属无效。根据新规及《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全额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同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逾期仍不缴纳,有关行政部门将对用人单位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此外,劳动者若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解除劳动合同,有权依法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支持。

     此次《解释二》的出台,是落实我国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明确了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均需严格遵守国家社保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通过任何形式规避法定缴费义务。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转包、分包、混同用工等衍生的社保缴纳漏洞,新规进一步明确了承包单位、被挂靠单位等的用工主体责任,避免相关单位相互推诿,确保劳动者社保权益不受侵害。

     相关监管部门明确表示,将以《解释二》施行为契机,加大对社保缴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专项检查、投诉举报响应、跨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抗国家法令、恶意规避社保缴纳的企业“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同时,将同步发布典型案例,强化法律指引,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为广大劳动者营造更有保障的就业环境。

     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若遭遇用人单位以“临时工”“未转正”等名义拒缴社保的情况,可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通过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