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腐败成为一种常态,反腐败的理论研究和法律约束也必须跟上,否则腐败行为会从官场向整个社会迅速蔓延。从一些腐败官员的从政经历看,腐败官员的心理演变过程具有规律性。我们可以根据现代心理学家马斯洛的“五种需求”理论解释腐败分子的人格和心理特征,寻找他们人格变异和心理变化的轨迹。那些因为生活作风犯罪的,大多是为了满足生理与安全需求;那些圈子文化和拉帮结伙的,大多是为了满足社交和升迁需求;那些铺张浪费、好大喜功、做面子工程的,是为了满足荣誉需求。这些人把人的最高层次“自我实现”需求抛在一边,忘记了党的崇高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利,逐步蜕变、腐化堕落、走向犯罪。
大多数腐败高官往往表现其“两面性”和双重人格。从心理学来看,很多腐败官员都有精神分裂特征,比如人前一套、背后一套、欺上瞒下、“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有的上午还在台上做廉政报告,下午就被纪委带走,完全蜕变成两面人,像舞台上的演员不断转换自己的角色。等东窗事发,又耍赖撒娇,隐瞒欺骗。一些腐败官员遇到纪委和司法办案人员像小孩对大人一样撒谎,痛哭流涕、后悔不已。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他们难道不知道“伸手必被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然知道。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有人腐败没被惩罚,他也想试试。总觉得自己不会是那个最倒霉的人。所以,才总有党员干部前赴后继、栽倒在金钱美色面前。这里我们从心理学角度总结腐败官员常见的几种犯罪心理:
一、吃亏心理
自以为素质、智商、地位比那些富商高,而人家富了,自己还“清贫”着,心理不平衡,由此造成了腐败的内在动因;而商人们为保护既得利益和寻求新的利益,自愿或不自愿地将利益的一部分拿来换取权力的保护和支持,由此造成了腐败的外在诱惑。
二、从众心理
以为别的领导干部或许也在“收礼”,因此,自己不收白不收;“收礼”是一种人情往来,可以增进与送礼者的信任,拒礼有可能使送礼者难堪,甚至可能把送礼者推出自己的“圈子”。
三、补偿心理
一部分“晚节不保”的高官往往觉得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到头来仍然两手空空,不划算。因此,在退休之前,抓住机会,能捞一点算一点,做点“弥补”。
四、侥幸心理
有的腐败高官以为,这种“人情往来”,两头保险,因为都是“一对一”活动,自然十分安全可靠;还有的以为,在自己管辖的一亩三分地,可以为所欲为,不至于出事。这种侥幸心理的强弱与腐败案件的发案率高低有直接关联。腐败的成本低,而收益高,犯案多,而查处少,致使不少人铤而走险。
五、迷信心理
一些腐败高官,不信马列信菩萨,妄想有神灵护佑使自己高升或者保平安。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贪腐官员热衷搞迷信,不能仅用封建思想残余来解释,实际折射出他们信仰缺失,所以才会有党员干部参加风水培训, 取“仙名”设“仙坛”“做法事”,为求自己升官转运。还有的是担心自己的贪腐违法行为败露,寝食难安,到寺庙寻找心理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