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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上百家政府单位被敲诈或诈骗,主要官员算渎职吗?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世界经济合作网 | 发布时间: 2025-10-23 | 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到底是公职单位怕舆论监督,还是单位的官员怕舆论监督?日前,湖南一起案件将这一话题带入公众视野。今年10月16日,衡阳市祁东县法院开庭审理彭誉泉、罗某某、王某涉嫌敲诈勒索案。

 

到底是公职单位怕舆论监督,还是单位的官员怕舆论监督?日前,湖南一起案件将这一话题带入公众视野。

今年10月16日,衡阳市祁东县法院开庭审理彭誉泉、罗某某、王某涉嫌敲诈勒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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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人民法院。(图据网络)

据起诉书指控,2014年至2024年,被告人彭誉泉假冒记者身份,或利用“舆论监督”相威胁,或以“开展正面宣传”为由,敲诈、诈骗总金额高达230余万元。

三名被告人被指控共同犯罪的敲诈勒索事实1起,涉案金额3万元;彭誉泉被单独指控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110起,涉案金额164.3万余元;被单独指控诈骗的犯罪事实72起,涉案金额70万余元。

据悉,法庭上,彭誉泉并不认同检方的指控。他辩称,那十一年里,他有合法的经营授权,与各合作单位签订了宣传合作协议,且相关宣传费用均是通过对公转账方式进行,特别是祁东县委宣传部、石鼓区委宣传部、衡阳县委宣传部、郴州市中院、衡阳县法院、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都是合作单位,不存在敲诈或诈骗的情形。

法院、公安局都被敲诈勒索或诈骗了?这些单位的领导们不懂法,还是干警们不懂法?

彭誉泉辩护人指出,与被告人彭誉泉相关的被害单位共有183家,其中仅有3家是私企,其他都是公职单位。16日的庭审,竟没有1家被害单位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庭,且全案证据没有一份被害单位陈述其如何被害,甚至没有一家被害单位报案。

庭审持续至当日下午13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

“采访”镇政府违法征地遭“封口”

彭誉泉中专毕业,1983年参加工作,在衡南县供销社上班。1996年起,他南下广东打工,2010年12月回到衡阳,成为一家媒体经营人员。

2013年6月,彭誉泉成立湖南鸣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后,一直以该公司为主体,向各个媒体提供业务,诸如软文发布,活动策划等。

2023年5月,中经网工作人员罗某某、发改网工作人员王某到祁东县归阳镇财宏村,就该地非法征地线索进行采访。此前,王某发现,有网友反映财宏村被违法征地,且该行为被上级国土部门认定违法。

在得知有媒体曝光后,祁东县归阳镇宣传委员联系彭誉泉养子周某某。此后,彭誉泉在其中协调。

当月20日,罗某某控制的传媒公司与归阳镇政府签订宣传合作协议,合同金额3万元,彭誉泉、罗某某、王某三人把钱分了。

此后,归阳镇挂职书记魏某向湖南省、衡阳市相关单位举报。直至2024年11月29日,三人先后被抓。

“不是敲诈勒索就是诈骗”

彭誉泉被抓当日,衡阳市为此专门成立了专案组。

经查,彭誉泉的文化传播公司共进账2222笔、累计900余万元。彭誉泉说,讯问期间,侦查人员向他放话,“这些钱,不是诈骗的,就是敲诈勒索的”。

被专案组调查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彭誉泉方面有过3次合作。其出具情况说明称,“在与彭誉泉开展相关宣传合作过程中,双方均按合同履约到位,我院合法权益未受到侵害”。

依据起诉书中的统计,公诉机关认定被害的处级/市级单位有7家,均认定被敲诈,分别是:

衡阳市烟草专卖局、衡阳市交通运输局、衡阳市高新区管委会、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衡阳市民政局、衡阳市自然资源局、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科级/县级单位(含县政府组成单位及乡镇街道)104家,其中60家被敲诈,44家被诈骗。

有趣的是,彭誉泉被控敲诈的犯罪事实中,“被害单位”衡阳市烟草专卖局与彭誉泉的合作长达10年!

为啥年年都能敲诈成功?衡阳市烟草专卖局在怕什么?单位持续十年被敲诈,为啥不报案?这花的可都是纳税人的钱啊!

衡南县疾控中心与彭誉泉的合作从2016年持续至2022年,长达7年;衡南县国土局与彭誉泉的合作从2017年持续至2022年,长达6年;衡南县住建局与彭誉泉的合作从2015年持续至2024年,长达10年,共有9笔转账……

检方认定上百家单位被敲诈或被骗

算不算对其负责人渎职的揭发?

笔者不解,这些公职单位为何会持续被敲诈勒索而不报案?究竟是单位害怕舆论监督而买单,还是单位里的官员害怕舆论监督而下令打款?

按理说,政府是不会被敲诈的。毕竟,政府掌握着公安等特殊力量,不会惧怕任何上门敲诈的人。只有个别官员顾虑多。政府做错事,被曝光后积极纠正就是了,只有政府官员害怕曝光,认为负面报道影响其仕途。

辩护人提到,包括归阳镇在内的183家被害单位,全案无一份被害单位举报或报警。在案证据有数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譬如衡阳县委宣传部出情况说明”称,“经办人已退休,具体情况不明”。

“敲诈勒索还是诈骗,都是财产性犯罪,保护的都是财产法益。在没有一家被害单位陈述的情况下,公诉机关是如何认定被害单位被敲诈、被骗的呢?”辩护人说。

在笔者看来,祁东县检察院的起诉书,不单单是指控彭誉泉等人敲诈、诈骗,还是对上百家政府部门、公职单位负责人渎职的检举、揭发。

那些单位的公款被骗了,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不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吗?希望,湖南省纪检监察部门好好查查,都是哪些官员拍板定的给敲诈人、诈骗人打钱?

最后,笔者强调,撰写文章只为观察司法个案、探讨现实问题,绝无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