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司法公正,构建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7月20日,由北京继承红色文化传播交流中心主办的“德润九州 法治天下”文化交流活动在北京举行。来自司法部、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中国民促会、北京政法大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时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北京各大著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等多位法律界人士、以及多家媒体记者、金融专家、艺术家、企业家等100余人共襄盛举。
出席活动的领导和嘉宾有(排名不分先后):
司法部李瑾儒;
全国煤炭城市委员会秘书长李铁强;
全国书画艺术委员会主席徐宏毅;
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杨黎明;
人民代表报冯玉玲;
北京继承红色文化传播交流中心主任李荫强;
中国民促会常务理事、新红网外联部主任袁晴;
CCTV星光大道评委王衣衣;
CCTV星光大道评委袁誉真;
CCTV《星光大道》周冠军梁良;
国家文化力科学创新生态园管委会执行主任白雪、主任孟庆衡、副主任朱兴华、秘书长杜玉勤;
北京政法大学硕士刘学伟;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名帅律师事务所律师祝欣欣;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特邀专家、数字文创专家廖晓军;
环球匠院研究院研究员常征;
常熟市众联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萍;
军旅书法家、陆航军事专家张德和大校;
红色文化军品收藏家李长东;
金融机构专家杨金淑;
中企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蒋大海;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佳境书院院长张峰;
北京国艺人民书画院终身理事(研究员)张慧斌;
北京胜诚瑞和科贸有限公司法人李挺兰;
北京胜诚瑞和科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艳新;
中国企业报集团同心书院秘书长苏涵;
中国林业科学院吴晓君;
中企航帆(北京)文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娜;
中国企业报集团同心书院技术总监赵磊;
中石油唐山分公司刘前程;
北京星光红色传媒集团董事长刘静华;
北京星光红色传媒集团保健总监、国礼保健大夫唐芳城;
北京四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庄清忠;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经商刑辩主任李向安;
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曹永和;
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谷友军;
北京楚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更生;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杜建新、律师唐兴菊、何树亮、穆静茹;
北京市兆亿律师事务所陈思均、王嵩;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李怡;
辽宁同方(北京)律师事务所韩萍萍等。
活动在全场共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拉开序幕。
活动以“德法共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核心议题,深入探讨了法律在股权转让、司法实践等领域的重要性。
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曹永和讲话
北京继承红色文化传播交流中心法务部副主任杜建新讲话
北京名帅律师事务所律师祝欣欣律师讲话
北京星光红色传媒集团董事长刘静华讲话
中国民促会常务理事、新红网外联部主任袁晴讲话
与会嘉宾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圆满举行,就提高思想道德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传播红色文化与传统文化等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在股权转让问题的讨论中,常熟市众联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的王萍总经理提出了关于公司法人代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权限的疑问。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的曹律师明确指出,公司法人代表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必须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有法可依”。若因越权签署导致协议无效,法院将依法判决,体现了“执法必严”的原则。同时,曹律师还强调,若法院判决协议无效,当事人有权依法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是“违法必究”精神的体现。
此外,针对司法实践中的判决引用问题,王总提出了质疑。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秦律师详细解析了相关法律程序,明确指出在上一级法院判决尚未生效的情况下,下一级法院不得擅自引用该判决作为判决依据。他强调,司法判决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确保每一环节的公正与合法,坚决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军旅书法家、陆航军事专家张德和大校赠送书法作品《红色文化 法治天下》
活动期间,部分书画家赠送了书画作品。
此次活动,不仅为与会者提供了一个交流思想、探讨法律问题的平台,还通过具体案例的剖析与讨论,弘扬了法治精神。
最后,活动在艺术家雄壮激昂的《共筑中国梦》歌曲声中落下帷幕。 (郭海鹏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