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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来源:世界经济合作网 | 作者:天道啄木鸟 | 发布时间: 2024-02-06 | 446 次浏览 | 分享到:
2月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和建造许可证申请审评监督情况。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生态环境部 2024-02-05 20:46 


2月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和建造许可证申请审评监督情况。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 
加强铀矿冶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是铀矿冶放射性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核能和铀矿冶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规定》总结凝练了近年来我国铀矿冶放射性废物管理的良好实践,吸收了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标准管理要求,对铀矿冶设施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关停阶段放射性废物的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要求作出规定,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做好《规定》的宣贯培训工作,加强释义解读和科普宣传,对照新标准的要求修订相关监督检查大纲和技术程序,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

 ◇会议强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核安全,要求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按照全球最高安全标准和要求稳步推进核电项目建设,加强全链条全领域安全监管,确保万无一失。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坚决扛起做好核安全监管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强核电厂安全监管,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核能事业健康发展。要着力压实营运单位责任,要求其加强自身和承包商的质量保证管理,有效运转经验反馈体系,推进核电厂建造和运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要加强核电厂生态环境保护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核电厂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会议还对节日期间部系统和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污染天气应对、值班值守以及困难职工关心慰问等工作作了部署安排,要求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洁纪律,过一个平安、祥和、廉洁的春节。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郭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