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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监督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 作者:dw-100 | 发布时间: 2023-01-18 | 108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宣传、推进宪法、监察法、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中涉及的人民监督权落地实施,提高党员干部、企事业管理干部、媒体人和普通公民的法律意识,依据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行使人民舆论监督权,根据中共中央“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体推进”的战略部署和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反腐廉政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参照中组部和人保部关于在职干部教育培训的相关规定,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决定举办“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监督员培训班”,该项目由原来的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班升级而成(2018至今已经成功举办50多期,学员总数2500余人),面向企事单位和社会招生,自愿报名参加,招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社团组织、新闻媒体和企业管理者、法律工作者、法治爱好者、社会意见领袖、法治意识强的先进公民,企事业单位法务管理人员。

二、证书用途:学员经培训考试合格,由主办方颁发《结业证书》,该证书是普法和法治监督领域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与能力的成人教育证明。有廉政法治监督学术研究能力的学员可受邀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综合治理、企业合规咨询、法务咨询实务和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建设课题调研。培训承办方将为每位学员建立“廉政法治建设监督员廉政自律行为表现跟踪档案”,对表现好的学员给予网站公示表扬,对违纪违规的持证学员进行警告,乃至做出除名处分;对经过2年以上综合表现考核成绩突出的学员记录存档,并由第三方机构年终评审颁发《廉政法治建设监督员先进个人荣誉证书》,网上公示,邮寄奖品,以资鼓励。同时,承办方将向有关单位推荐持证学员同时参加全国司法考试获得及格成绩的学员,参与人民监督员、法院速记员、协警、法警、律所文员等岗位竞聘,推荐从事法律咨询员、普法宣讲员、法治媒体人、法治展览馆解说员、法治图书采编、农村法律明白人等法律工作相关的岗位。

三、授课讲师:主办方将邀请中共中央党校、中央纪委、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中国律协等机构专家学者、纪检监察干部、律师、警官、法官、检察官等组成专家团队授课。由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与合作单位联合承办。培训内容与讲师简介见《培训班议程》。